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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潔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王越 通訊員 白繼農 姜倩 淄博報道
9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動,對突出交通違法車輛、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運輸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名單進行曝光。
突出交通違法車輛,重點對淄博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及一次記12分重點車輛進行了曝光。據統計,淄博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共8455輛,其中旅游客運車6輛、公路客運車6輛、重型貨運車3611輛、營運車4629輛、;愤\輸車203輛。一次記12分的重點車輛有230輛,其中;愤\輸車1輛、重型貨運車109輛、營運車120輛。
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典型案例:
2020年5月8日3時30分,張某良駕駛超載的魯CD8388(魯CX909掛)號重型半掛貨車沿臨淄區壽濟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朱臺鎮高陽中學路段,因駕車未各行其道,與在壽濟路北側非機動車道內臨時停車的胡某禮駕駛的超載的魯C32611(魯CX909掛)號重型半掛貨車尾部相撞,致張某良受傷,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經醫院搶救無效,張某良死亡。
事故中,張某良駕駛超載機動車未各行其道的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起作用較大,過錯嚴重。胡某禮駕駛超載的機動車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起作用較小,過錯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擬確定張某良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胡某禮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1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淄博市高新區魯泰大道與寶山路路口,沿線村莊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流量較大,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廣大群眾,途經此路段時,要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按照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以及規定速度通行,確保出行安全。
淄博市高危風險運輸企業605家,其中,納入紅色監管企業65家,納入黃色監管企業540家。
1名終生禁駕人員,曹某鯤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構罪被終生禁駕。
典型案例:
2020年2月14日15時3分,曹某鯤駕駛魯CVS999號小型客車沿張博路附線由北往南行駛至淄川區西山村路口處時,與沿張博路附線西側逆向行駛至此斜穿公路的高某建駕駛的懸掛魯CWY022號牌的二輪摩托車相撞,兩車受損,高某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曹某鯤讓其弟弟曹某鵬頂替,2月15日,曹某鯤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大隊投案自首。
曹某鯤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且肇事后逃逸。2020年6月9日經淄川區人民法院判決,曹某鯤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2020年8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曹某鯤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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