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李玉梅
責任編輯:王盈盈
大眾網淄博4月25日訊(記者 許炳棋)4月25日,在“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市民提供了知識產權維權的法律常識。其中包括了知識產權案件范圍、知識產權案件維權途徑、知識產權權利人取證方式、知識產權侵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
什么是知識產權案件?
知識產權案件主要包括涉著作權、商標、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特許經營、特殊標志、網絡域名、知識產權質押等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各類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壟斷糾紛案件及馳名商標認定案件。
知識產權被侵權?莫怕!送你3條維權途徑
當企業或個人的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一般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予以處理:如果侵權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可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報案,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會在規定的時限內提請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
如果侵權人只是一般的侵權行為,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訴訟。目前在本市轄區內,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案件之外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由沂源縣法院受理;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如果權利人不服知識產權確權機關(如專利復審委等)作出的行政決定,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由濟南中院管轄,其余類型的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管轄權在本市各基層法院。
再送知識產權權利人5種取證方式
在知識產權訴訟中,侵權證據取證難是許多權利人維權的一大難題。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權利人取證的方式有以下幾種,自行取證或委托律師調查取證;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訴訟中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
由于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侵權行為較隱蔽,因此自行取證或委托律師調查取證的難度較大,而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權利人固定證據的一項有效措施。淄博中院也向公證機關提出司法建議,不斷完善公證取證的方式和內容。同時,法院也積極合理地適用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在訴訟前或訴訟中提出的證據保全、臨時禁令等申請,積極受理、迅速審查、及時執行。 需要說明的是,在法院采取訴前臨時措施后的30日內,權利人必須到法院起訴,否則,采取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
知識產權侵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
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賠償權利人因制止侵權而支出的合理開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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