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于圓圓
責任編輯:李玉梅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于圓圓 通訊員 張聰聰 淄博報道
為切實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提高事故預防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高青交警對“5·1”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及深層次原因進行調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隱患、管理漏洞與薄弱環節,推動相關部門、行業、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風險隱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021年5月1日18時30分許,成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經鑒定屬于機動車范疇) 沿西外環由南向北行駛至青徐村路口處左轉,與同向行駛至此的董某某駕駛的魯CN0***號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成某某受傷,兩車受損, 成某某經搶救無效于2021年7月1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高青大隊事故處理科立即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同時對董某某駕駛的自卸貨車和成某某駕駛的三輪車狀況進行技術鑒定,對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認定:董某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過路口未減速慢行、超載與成某某無證駕駛、轉彎未讓直行,都是事故發生原因,對事故的發生所起作用相當,負同等責任。
在交通事故事實調查的基礎上,高青大隊成立“5·1”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深度調查組,從企業主體責任、道路安全隱患、部門職能責任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經過深度調查發現,淄博萬誠運輸有限公司未對公司車輛實行有效管理,未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已對淄博萬誠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進行約談,同時由高青縣交安委辦公室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
在對自卸貨車駕駛人董某某的調查中發現,其近三年有7條違章記錄,其中有違法載人、超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體現出該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在對其進行教育的同時,對其進行駕駛證降級處罰。
高青大隊對調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加強對駕駛人日常安全教育、宣傳,提升駕駛人安全出行意識;加強對農村“一老一小”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重點車輛、重點區域和時段風險分析研判,持續推進公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及嚴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對有問題的企業限期整改;進一步強化路面管控,加大對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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